[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50R/2024-0001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龙沙镇 [ 发文字号 ] 龙沙府发〔2024〕33号
[ 标 题 ] 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 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5-07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 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沙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

清洁行动季战役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以村庄清洁·乡村和美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村庄清洁·乡村和美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5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集中组织一次节后村庄清洁行动。请各(社区)围绕农村庭院、农村垃圾、农村秩序、农村公厕、农村污水和农村房屋六大板块集中力量开展一次节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积极组织党员、村组干部、志愿者以及净美责任员等集中整治公共区域垃圾、污水、厕所等影响环境美观问题,组织发动村民群众开展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清扫清洁。重点抓好农村路边、河边、沟边、房边等区域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流等问题,持续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积极创建巴渝和美乡村示范村,打造和美院落,使农户庭院环境和集中居住的公共区域清洁干净、整治有序、宜居舒适。

(二)每月开展一次农户庭院环境卫生评比活动。请各村(社区)根据《关于印发〈石柱县农村庭院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20244号)文件要求,于每月最后一周,组织村组干部、在家农户开展庭院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利用小院家开展积分制考评(其中2月评比时间为223日至229日)。每村根据实际,评选出一批清洁户先进典型,并在小院家光荣榜进行张榜公示,充分激发群众荣誉感。

(三)每季度组织一次村(社区)人居环境评比活动。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季度组织辖区内所有村(居)民小组开展一次现场评比活动。邀请镇驻村工作队或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担任评委,比一比村庄整体卫生清洁程度、村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持状况、家庭院落干净整洁情况和村民良好卫生习惯养成等引导村社干部和群众找差距、扩视野、学经验。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村庄清洁行动主体责任,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一线总指挥职责,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要把握节奏,突出重点,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统筹协调,根据此次活动内容列出工作清单和活动时间表,鼓励策划更多更接地气的主题活动,一并推进,切实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注重发现春季战役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广播、微信群、横幅等宣传途径,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三)及时调度情况。各村(社区)要在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加强相互学习和交流,并将好经验、好做法(包括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等)、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宣传情况、总结等)于522日前报

(四)强化督导考核。按照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求经发办将对各村(社区)的农户庭院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并将结果纳入考核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沙镇人民政府

2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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